•   没有一座城市是相同的,甚至连相似都不太可能。每座城都有它自己的时间,自己的历史,自己的性格,无法复制,也没有人可以复制。

      可是,我们还是会说世界是个“大同之城”。“大同”并非千城一面,它的“同”只建立在那许许多多的“异”之上,大同只于城。

      每个人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“城”,钱先生有“围城”,张爱玲有“倾城”,甚至上帝都会给人建一座“逃城”,这座城可以实在,可以虚无,却一定建在人心之中,同时也囚禁人心。

      扪心自问,我是一个无法离开“城”的人。时间这可怕的怪物已经让我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习惯了这种楼下有24小时便利店,方圆2公里有大型超市,驱车半小时就可以“血拼”的生活。在向往着山青水蓝,天高鸟飞的世外桃源的同时,我内心深处始终清醒地知道,那种没有汽车、没有网络、没有电视的乡村幽静生活,鄙人至多只能过3天,失去便利生活的焦躁与不安,是花径鸟鸣,风吹稻香所无法弥补的。

      当拿起背包逃离城市的喧闹,必定会料到不久亦会被恬静的寂寞驱赶,狼狈的逃回“心城”。

      依稀记得张爱玲小姐这样形容过她喜爱的生活“房子最好临街,每天可以听到汽车碾过道路的声音,电车的叮当声,码头的汽笛和清晨市场小贩的叫卖声……。”这是最具生活的城,这是张爱玲的城。

      我们的城未必要如此喧闹,可以恬静,可以沉闷,可以繁花似锦,可以云淡风轻。总之只要它是一座烙上“自私”印记的城,只属于我。

      有多少人还记得儿时的那座城,大概都会娓娓道来那几条小街小巷和早被拆掉的游乐园,只是记忆多少会骗人,脑中的影像随着时光的流逝,逐渐模糊起来。

      从现在算起,多年以后,我的城是不是亦会像童年的城一样模糊、消失,最后不见,挽留不住童年的城是因为弱小无力,现在虽未必强悍起来,但至少可以留下具有力量的回忆。只要一部小小相机,身处的城、锢心的城、我的城,便可以永远的留下来,哪怕斗转星移,哪怕物是人非,哪怕时光匆匆如流水。



  •       

      近几日颇花了点时间读书,不过书读了长进却也谈不上。

      ...
  •   我没去过西班牙,世界上有很多地方我都没去过,并且这辈子可能也没办法踏着七色祥云奔腾着一一前往。

      不过,幸好全球有六十亿人,而我又略通文字,这样就可以通过别人的笔,穿越时空,遨游广阔天地。

      很多人会问旅行的意义是什么?确切的说,我也不知道。每个人开始一段旅程的初衷都不一样,在旅程结束的时候所收获的也不一样。就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经历相同的事情,也是“如人饮水”。所以旅行其实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,但是这并不妨碍彼此分享关于旅程的一...
  •   随着天气的日渐炎热,暑期档的电影也开始火爆异常。各大影院的宣传海报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无从选择。

      不过,对于大多数和鄙人一样荷包不鼓的小老百姓而言,七八十元的票价还是会让我们在“无从选择”中心不甘、情不愿的作出相对理智的“选择”。

      如此一来,火爆的暑期档票房战场,也就开始了壁垒分明的瓜分荷包大战。《变形金刚》影未出声先热,到现在早已赚得盆满钵满。而几乎与它同期上映的《南京,南京》,其热度恐怕连煲碗汤的都不够,院线方面也早早的将其撤换下来了。

      对于《变形金刚》而言,眼前的局面完全在意料之中。前台有制片方和引进方不遗余力的巨型宣传攻势,更有后台母公司纵向和横向的多链条管理模式为后盾(孩之宝的玩具、雪夫兰的车),更主要的是这部电影抓住了关键的问题“拍给谁看”。

  • 昨天。

    在半梦半醒之间,突然惊醒。

    因为想起答应老大,要乖乖的写一个人文的、有社会责任感的、又不失温情的blog。

    结果,貌似,似乎,好像,我高兴得忘了。

    于是,从温暖如春的被窝爬出来,写。

    终于在午夜前,貌似终于开始了我的“博海日志”。

    于是,上台一鞠躬。

    谢谢!

  • 人,有时候,是很懒惰的。

    开始的时候,信誓旦旦,雄心勃勃,最后多半虎头蛇尾,无果而终。

    所以,有个词叫鞭策。

    从今以后,本船长要改头换面,换个大船开一开。

    以为,有人开始鞭策我了。

  • 我想写blog的人,都会相信文字的力量。

    所以,会用不同的言语记录想记录的东西。

    例如,打嗝这件事。

    今天,朕,从上午开始就不停的打嗝,大概是因为天气凉了,而我吃了冷风的关系。

    然后,在吃中午饭的时候,就自动地好了。

    回到公司,又开始打嗝。

    然后,又好了。

    过了不久,又开始打了。

    如此反复知道下班。

  • 突然很想去LA念电影。

    只是突然想到的,没有什么特别原因。

    爱看电影,特别是那些平铺直叙的和稀奇古怪的。然后和TF们一起YY,然后傻笑,然后发呆。

    我应该是一个适合做电影的人,任何事情,我都喜欢让它变得有画面感,包括文字。

    不过,我拍电影应该会饿死,我肯定拍不来商业大片,而是那种想拍什么就拍什么的人,而且不喜欢加修饰,希望将最真实的呈现给观众。

    这种片子,现在应该没人看。

    所以,那就饿死吧。

    不过,如果可以的话,希望我这个会走路的胃袋可以换个“离开”的方法。

    以上,也就是想想,LA耶!UCLA耶!电影是很花银子的。

    我是没有的。

    所以,就是想想罢了。

  • 昨天,眼睛开始发炎。

    有点小痛。

    今天早上,好了许多,但还是决定去医院看一下,毕竟不想把心灵的小小窗户弄碎了。

    结果,医生大笔一挥,开了4瓶眼药水给朕,这要朕哪年才能滴完呀。

    于是,到公司开始狂滴药水,平均1小时1次。

    结果在下午,听到背后有人在唱歌,回身问之,众人答曰“没。”然后,错愕之。

    原来眼药水滴多了,是可以产生幻觉的。

    不过,人生也许就是一场更大的幻觉。

    这是多么可怕呀。

  • 两个月以来,TF中出游人次大于等于5。

    不论谁出去,我都只有一句话,“带石头给我”。

    所以,我那像仓库的房子,开始变得像采石场了。

    人,有时候,明知理性的正确,却宁愿相信感性的认知。

    所以,我知道石头是有生命的。

    就像小时候相信,家里的玩具狗终有一天会生小狗一样。

    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石头是有生命的哪?

    忘了。

    把自认为有生命的东西带在身边,是件很有趣的事情。

    但是,石头这东西和其他许多东东一样,留不留得住,要看缘份的。

    我曾经有一块从新疆带回来的玉(对我来说是好看的石头),不贵,但是我非常爱,那里面藏着我对戈壁、牧场的回忆。却在回到上海后的两个月以后,莫名的失踪了,无论如何寻找,都不见踪影。

    心痛。

    后来,我告诉自己,小石头(那块玉的名字)回新疆去了,她从不属于我,戈壁的玛瑙滩才是她的归宿。而我也只是带她到浮华都市走一遭的过客而已。

    当然,我还有许多石头,他们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开会。

    人,有时候就是这样,幼稚而残忍。

    爱的东西才觉得有生命。